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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二等功,3个三等功!

拱墅检察 2023-05-02
喜 报


近日,省、市检察院对2021年度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表彰。拱墅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荣记集体二等功,3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。



集体二等功

第七检察部

第七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工作。始终坚持“民之所盼,我必行之”,以为民情怀促进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办理的2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,用心用情搭建化解矛盾“连心桥”;以检察担当守护群众美好生活,办理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,着力解决群众身边“烦心事”;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,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,1人获评浙江省优秀民行办案人、2人分获杭州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、能手。



个人三等功

翁建军

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

2019年,翁建军在审查批捕刘某、范某诈骗案中,发现同案的张某也构成犯罪,且很可能是被遗漏的主犯。遂对张某予以刑事立案监督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,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,后向本院提请批准逮捕。接到该案后,翁建军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,以稳准狠的要求,从重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。2020年,拱墅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

吴志华

第四检察部主任

吴志华在2021年办理的黄某、汪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高某等4人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中,全面核查证据,仔细分析研判,针对一审认定的法律事实、法律适用2次提出精准抗诉意见,均获得二审改判,有效确保了案件的依法正确处理。


李秋霞

第八检察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

第三届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。李秋霞精细办理未检案件,积极探索涉未综合司法保护,全面履行监督职责。积极与相关部门、社会组织合作,推动形成区级强制报告、“一站式”询问、义务教育阶段校园法律服务全覆盖、法律援助专业化、涉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等一系列工作创新机制。在李秋霞带领下,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业绩评价中位居前三。


编辑 | 欣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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